发布日期:2025-06-12 浏览量:1722
近期,李先生(化名)的公司面临资金周转问题,他计划用自己名下的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在办理借款时,银行需要核实李先生的婚姻状况,要求李先生出具单身声明公证。于是,李先生来到高新公证咨询,公证员了解到李先生的情况和需求后,为其办理了涉及法律事实的声明(出生、死亡、婚姻状况等)公证。
一、为什么需要办理涉及法律事实的声明(出生、死亡、婚姻状况等)公证?
(一)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自文件发布之日起(2015年08月27日),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涉外领域需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国家清单: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
因上述案例中李先生的情况不属于涉台和上述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民政部门不再开具此证明,所以李先生需要办理涉及法律事实的声明(出生、死亡、婚姻状况等)公证。
二、办理涉及法律事实的声明(出生、死亡、婚姻状况等)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中国公证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司公通〔2023〕6号文件,办理涉及法律事实的声明(出生、死亡、婚姻状况等)需要: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
(二)与声明的法律事实相关的证明。
备注:公证员根据实际情况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声明书的法律特征
根据《公证员办证参考》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 编(法律出版社),声明书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一)发表声明书的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主体资格。
(二)声明书是声明人书面意思表示的单方法律行为,必须本人为之,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三)声明书记载的事项必须是声明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所及范围内并能由声明人自己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事项。
(四)声明书的内容应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住所、籍贯、声明的事项及对声明后果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声明人签名、声明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