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3-11 浏览量:159
相恋多年的王女士(化名)和陈先生(化名)计划近期结婚,由于两人名下都各有财产,双方打算先把各自的婚前财产理清楚,避免结婚后产生纠纷。
于是王女士和陈先生来到高新公证处申请办理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两人共同商议约定,自结婚登记之日起,王女士婚前购买的房产及汽车(均无贷款),陈先生婚前购买的房产及汽车(均无贷款),都归各自所有,属于个人财产。陈先生婚前按揭贷款购买的另一套房产,现还未付清,两人约定婚后一起承担该房产的贷款,该房产两人按份共有。
一、什么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根据《公证员办证参考》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 编(法律出版社):
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各自所有的合法财产。婚前财产约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或准备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而自愿协商一致达成的共同书面意思表达。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当事人签订婚前财产约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二、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主要法律特征
根据《公证员办证参考》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 编(法律出版社):
(一)约定主体的法定性。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必须由夫妻双方或者由准备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做出。
(二)婚前财产协定协议的财产具有局限性。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只能约定夫妻双方或者准备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各自所有的个人合法财产。
(三)婚前财产约定协议所约定的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涉及财产权利的归属,而不是财产分割。
(四)协议约定的婚前财产,应当作为婚后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的清偿范围。
(五)婚前财产约定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
三、办理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中国公证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司公通〔2023〕6号文件,办理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需要: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
(二)协议涉及具体财产的,提交财产权利证明。
备注: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具体实际情况)
四、相关法律条文
(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