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9-07 浏览量:1010
随着人们遗嘱观念的变化,遗嘱越来越被大众所接受。许多年轻人已经提前立遗嘱做好财产规划。而他们对于自己财产的处置,也不再局限于留给父母、配偶和子女。
近期,高新公证处就为一个90后的小张(化名)女士办理了遗嘱公证,她把自己名下的两套房产赠与给了好朋友小罗(化名)女士。
小张说,因为她是不婚主义者,父母并不缺钱也不缺房子,但只有她一个独生女,如果她发生什么意外,父母最缺的就是关爱。小张表示她也和父母沟通过立遗嘱的事,父母思想比较开放,都很理解她的决定。
一、办理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中国公证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司公通〔2023〕6号文件:
办理处分财产的遗嘱需要: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
(二)受益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三)遗嘱涉及具体财产的,提交财产权利证明;
(四)指定遗嘱执行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二、相关法律条文
(一)《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规定: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