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5-18 浏览量:2292
5月13日上午,成都市公证协会人民调解委员正式成立,高新公证处周忠强同志被聘为成都市公证协会人民调解员。
为积极发挥公证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经各机构选报、上级部门推荐、 市协会审核,市协会调委会组织了一批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我处此次受聘的周忠强同志在高新区人民法院任特邀公证调解员多年,有着丰富的调解经验,调解工作多次被法院及当事人肯定,2019至2021年被评为成都法院优秀特邀调解员。
被聘为成都市公证协会专职调解员后,周忠强表示,在今后的人民调解工作中,要强化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调解技巧;恪守原则,严格遵守人民调解工作纪律。
高新公证处积极拓宽公证参与人民调解诉前联调工作途径,充分发挥公证作为法治“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优化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公证员参与调解案件的意义
1.就公证法律知识进行专业咨询解答
调解员一般通过情理结合开展调解,而公证员因为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对于矛盾纠纷中涉及的公证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能够通过法理结合向纠纷当事人进行专业说明解释。
2.为当事人提供证据保全公证服务
在调解过程中,公证员还可以提供证据保全等方法,及时固定可能灭失的证据,强化证据效力,在调解不成时,为当事人申请诉讼提供有力证据。
若纠纷双方达成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公证处可提供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法律服务,降低调解后一方当事人反悔的风险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