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2-12 浏览量:263
钟先生(化名)到高新公证处申请对他购买商品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钟先生为什么会来办理这个公证呢?
原来是钟先生发现A商家(化名)销售的商品涉嫌侵犯其专利权,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固定证据,为后续的维权(诉讼、索赔)提供有效的法律证明。
高新公证处受理该公证申请后,安排两名公证人员随钟先生一同以普通消费者的名义到A商家购买涉嫌侵权的商品,并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随后,公证人员与钟先生将上述购买的商品带回公证处,公证员对该商品进行拍照、摄像,用高新公证处的封条及透明胶带对所购商品进行封存。整个购买、封存商品的过程由公证人员通过拍照、录像的方式记录。封存后的商品及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并交由钟先生带回自行保管,同时高新公证处为钟先生出具了公证书。
一、什么是保全购物过程公证?
保全购物过程公证属于保全证据公证的一种。
根据《公证员办证参考》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 编(法律出版社):
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提取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监督的证明活动。
二、办理保全购物过程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当事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
(二)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
(三)当事人与保全事项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备注: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具体实际情况)
三、保全购物过程公证的主要应用场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条:权利人为发现或者证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以普通购买者的名义向被诉侵权人购买侵权物品所取得的实物、票据等可以作为起诉被诉侵权人侵权的证据。
四、保全购物过程公证的主要操作方式
如您身边有涉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请积极与高新公证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