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1-04 浏览量:4962
去年,李先生(化名)购置的一套新房交付了,收房之后便找了甲公司装修房屋。李先生本以为再过几个月就能住进新房,却突然被告知,甲公司由于经营不善,不能继续为李先生装修了。
李先生为了尽早入住新房,打算另外找一家装修公司继续完成房屋的装修。但是,李先生担心如果其他公司进驻装修,房屋的状况改变后,后期向甲公司主张索赔就无法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了。
李先生到高新公证处了解保全证据公证后,与公证员预约上门办理保全证据公证,采取拍照和摄像结合的方式对新房的装修现状进行固定。李先生在拿到公证书后,便能向法院递交保全证据公证书作为维权的证据。
一、什么是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官方网站政务服务栏办事指南关于公证服务内容:
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以及有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监督,以保持该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证明活动。
二、办理保全证据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官方网站政务服务栏办事指南关于公证服务内容:
办理保全证据公证需提供:
(一)身份证明材料:
1、自然人应提供的身份证件:户口簿(户籍证明)、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台胞证、旅行证、结婚证等;委托他人代办公证还应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2、法人/其他组织应提供的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金融机构营业执照、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办公证的,还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二)其他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与申请保全证据之间有利害关系的证明;
2、申请人具备相应权利的证明;
(三)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1、因为保全证据公证情况复杂,具体所需材料请向公证员咨询。
2、为了保证取证效果,请当事人与公证员办证前进行充分沟通。
三、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相关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官方网站政务服务栏办事指南关于公证服务保全证据公证当事人须知内容:
(一)申请保全的证据必须是真实的,且与申请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二)证据保全的方式由申请人自己确定,公证处根据申请人确定的方式提供相关公证服务。
(三)申请对行为过程进行保全的,申请人必须有能力控制证据保全现场的局面,防止矛盾激化;现场局面一旦失控,公证处有权中止保全程序,待恢复正常后视情况继续或终止。
(四)公证员在办理保全证据公证过程中,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或是可能引发矛盾的情况,有权不予公证,退出现场,一切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经过公证的证据虽能作为人民法院及仲裁机构认定事实的依据,但并不表明你的主张一定能获得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