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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资金提存公证

发布日期:2018-05-17     浏览量:6246

公证事项

房产交易资金提存公证(提存是指债务人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法向债权人给付债之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提交与提存机构,由提存机构交付债权人的活动。买房人可以和购房人办理《提存协议》公证,由买方先将款项存到公证处专用提存账户中,然后双方按照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待过户手续达到双方约定的条件后,如房产已经登记在买方名下等,卖方即可依据约定直接从公证处的专用提存账户中拿到售房款。提存协议能够有效地在买卖双方直接架起一座信任的桥梁,通过办理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公证,可以防范合同交易过程中发生如违约、毁约、欺诈等行为,不得能够有效促进缔约交易行为,而且,还能够有效地督促合同双方如约履行合同,从而,有效避免经济纠纷。)

受理条件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即只能申请办理成都市的不动产。

申请材料

房产交易资金提存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一)转让方、受让方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公证机构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转让方、受让方为法人:

1、公司的营业执照;

2、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

3、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

4、提供相关的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决议;

5、最新工商局查档的公司章程;

6、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三)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查档信息摘要。

(四)房产买卖合同。

(五)提存协议一式若干份(可由承办公证员代为拟定)。

(六)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出证时间

公证法规定15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收费标准

1、全国各省公证处的公证费用不同,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2、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3、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4、副本费根据您所需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1本副本收取1份副本费。

备注

(1)请公证申请人可自行携带其他有照片的有效证件以备审查,如:居住证、驾照、社保卡、护照等。 (2)所需提交的资料如无特别注明均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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