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1-15 浏览量:4048
近日,当事人章先生将一面书写着“司法严谨 公平正义”的锦旗送来高新公证处诉调对接中心,向我处调解专员周忠强同志表达感激之情。
2019年10月,原告章先生通过某网络平台账号购买了被告杭州某公司价值3000余元抑菌类产品,原告及家人使用后产生不良反应,随即停止了使用并申请办理了部分退款退货,但过程并不顺利。随后原告就退款事宜向法院提起诉讼。
收案后,立案庭将案件转至我处司法辅助调解专员处进行诉前调解。本案被告为异地公司,联系电话不明,很难取得有效沟通;同时在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中,原告方期望值高,被告方法律意识淡薄,不重视,调解难度巨大。
周忠强同志为调解好此案,认真研判案情,开展了大量工作:第一,多方查找核实被告方案件负责人及有效联系方式;第二,积极查找与本案类似判例,检索相关法律依据,同时咨询本案法官,获得法律层面上的支持;第三,通过审查核实证据,做好被告方的普法和解释工作,让被告方认可消费者的合理诉求;第四,发挥主观能动性,让原告、被告方都作出一定让步,接受调解员提出的调解方案。最终,本案快速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方主动支付了赔偿款,并对网络销售平台进行整改,原告方办理撤诉。涉案当事人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此案的成功调解为今后建立起公证参与法院互联网纠纷证据保全、纠纷预防和化解长效机制提供了范例。
为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成都市高新公证处受高新区人民法院委托,参与民事商事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公证在纠纷分流化解中的职能。2019年5月,与高新区人民法院正式签约以来,高新公证处指派的调解专员参与高新区人民法院委托调解案件239件,成功调解86件,成功率36 %,高于法院平均成功率近10个百分点。调解专员的工作成绩在法院调解工作会上受到点名表扬。
高新公证处积极参与法院诉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从而实现了公证行业自我“赋能”,扩展了法律服务领域,满足了人民群众纠纷化解需求。